芯联芯大智若愚乎?

  十余年前,龙芯欲借金融危机抄底MIPS未成,入股亦被拒,故退而求其次,获MIPS架构永久授权。

  五年前,另有中资企业收购MIPS所属公司,然美方将MIPS单独剥离,拒售与中方。

  三年前,MIPS开放其不与前作兼容之R6版指令集,龙芯明示不予跟进,启自研指令集计划,成LoongArch以备替代。

  后MIPS弥留,余以为托遗蜕与龙芯及君正可为正解,龙芯可复其青春,君正可用尽其能。孰料MIPS塑泥胎封遗蜕称圣,芯联芯利熏心求庙祝权能。

  泥胎不言语,庙祝宣威能:衣食财货皆神恩,供奉家财是本分。自立门户不尊圣,狐鸣鬼叫祸事生。

  自从龙芯宣布自主设计的LoongArch架构(指令集)完成,不再基于MIPS/LoongISA设计新产品,现有产品也将全部修改为使用自主的LoongArch架构(指令集)之后, 芯联芯便连发声明,称龙芯侵权、违约、欠费……

  芯联芯所言所为,难经推敲,似神婆自说自话般,无视言语间处处矛盾。观其各篇声明,余整理其意陈列,见芯联芯不可自圆其说。现愚不现智,不知其目的为何。

愚哉?

芯联芯是MIPS技术在中国唯一可合规实现自主可控的权利方:

  芯联芯一直强调其助力“自主可控”的属性,为何?因国疆有别、文化有异、对中华民族心怀鬼胎者从未断绝,故“自主可控”乃保障信息安全所必须。芯联芯频频提及,便是强调其民族性、本土性,以示与美国MIPS有别。

  芯联芯通过种种操作,继将公司类型从“外国法人独资”变更为“台港澳法人独资”之后,又再变更为“港澳台投资、非独资”。在增强自身民族性、本土性之时,反要求龙芯勿用“民族主义”,须遵守“国际惯例”,皆因自知立身与“自主可控”相悖也!

有网友整理了芯联芯公司的资料,请见《芯联芯为什么死咬着龙芯中科不放?》一文。

龙芯中科及其前身对MIPS侵权违约已达20年:

  荒谬!中科院与意法半导体、MIPS有约;龙芯中科与MIPS、意法半导体有约;此四家各有合作,从二十年前至今,虽偶有误会,但未见纷争。一成立不过三年,办公面积不过百平的中介商,与龙芯中科并无任何约定,仅凭空口白牙,便称龙芯侵权20年,何其可笑。

龙芯中科80%的收入来自MIPS技术授权:

  滑稽!某软件公司全部产品使用C#语言开发,即此公司100%的收入来自微软技术授权?或另举一例:某作家书写之字词均见于《新华字典》,故此作家全部收入来自《新华字典》?芯联芯真以为“衣食财货皆神恩”?

  芯联芯自承“自2011年以来,龙芯中科……所获授权仅限于MIPS架构的某一版本或其部分单元”,架构与指令集互为别名,即是说龙芯中科仅有MIPS指令集的授权,而未购买MIPS任何IP(已设计好的芯片功能单元)。

  指令集可谓指令功能说明书,可比于电视机操作说明书,然而需完成CPU及电视机的电路设计及生产,说明书才显意义,否则仅几张废纸罢了。

  龙芯全线产品均更换为LoongArch架构,犹若金庸换种语言重写其15部经典。小说以人物设定、情节构建为重中之重,文字水准以上即可一观,精妙绝伦亦不过锦上添花之功。于CPU而言,则以微结构(逻辑/电路)设计最见功夫,正如电视机最高画质决定于电路设计及元件品质,良好的操作设计更利于展现最高水平而已。从测试情况来看,LoongArch明显是比MIPS更加优秀的设计。

  MIPS经典之作R10000(1996年)微结构设计水平略超Pentium2(1997年),其后微结构便一直停留于此,依靠微小改进和频率提升勉力支撑了数年。龙芯CPU微结构设计水平早已超越MIPS,无需MIPS任何技术支持。

龙芯中科不配合“MIPS IP实施审计”:

  众兼容MIPS指令集之通用CPU产品,性能以龙芯3A4000为最强,无可以并论者。

  MIPS没有什么IP(已设计好的芯片功能单元)是龙芯能瞧得上的!且芯联芯自承龙芯中科未购买MIPS任何IP(已设计好的芯片功能单元),“MIPS IP实施审计”又何以谈起?

  听闻龙芯中科为二级保密单位,媒体进入拍摄亦需有关部门核准。龙芯与芯联芯无合作协议,芯联芯也非有关部门,未得核准,无关者岂能妄言审计。

  芯联芯无事生非,似有效仿日本士兵卢沟桥失踪事件之疑。

龙芯中科无权基于MIPS扩展指令:

  龙芯中科已有MIPS指令集授权,便可设计兼容MIPS指令集的CPU。吾遍览MIPS官网,未见以UDI扩展自有指令需单独授权,反见官方文档《Introduction to the MIPS64® Architecture》将UDI归于MIPS架构的组成部分。

  可知,以UDI扩展自有指令无需授权,芯联芯称龙芯中科未获准通过UDI扩展指令,实为虚空打靶,以破坏MIPS架构完整性为代价,诋毁龙芯侵权而已。

  龙芯扩展指令早已有之,MIPS与龙芯签订授权协议前、及签订协议后的十年间,含龙芯在内的MIPS兼容CPU设计企业,以UDI扩展自有指令者众。龙芯扩展指令虽比MIPS原指令更多,亦无违规 ,芯联芯何以如此……不知羞?

龙芯中科无权销售使用了MIPS指令的产品:

  龙芯中科CPU产品已售十年不止,MIPS公司未有异议,可见合法合规。芯联芯单方面认定不可销售乃痴人呓语,芯联芯也无权力禁止龙芯销售其产品,没有这般法律,没有这般规矩。芯联芯主要成员均为台湾省人,或有美国背景,均为中国大陆法外之地,其思其想受影响甚重,可谓情有可原也。

龙芯中科自主设计的LoongArch架构与MIPS架构相似:

  惠于九年义务教育,尽知“Add=加”、“Sub=减”,中英文词汇绝多对应无虞,中文与英文可为同一语种?自然语言如此,计算机语言更甚,通用CPU架构(指令集)因指示之功能几近限定,各架构基本指令不可以不相似,不可能不相似。

  芯联芯曾举例说明LoongArch除法指令与MIPS相似,然其列举之X86/ARM相同功能指令亦与MIPS、LoongArch、RISC-V等相似,如何解之?

  MIPS指令格式可与LoongArch相似?

  MIPS特权指令可与LoongArch相似?

  MIPS原子指令可与LoongArch相似?

  MIPS条件跳转指令可与LoongArch相似?

  MIPS立即数规范可与LoongArch相似?

  MIPS位操作指令可有LoongArch丰富?

  MIPS之128bit向量指令可有LoongArch丰富?

  MIPS可有256bit向量指令?

  MIPS可有二进制翻译指令?

  若LoongArch有侵犯MIPS专利之行为,芯联芯尽可一一列举,无需笼统只言相似!

  芯联芯称龙芯所示权威机构鉴定材料中细节被掩,不可致信,而无视材料中清晰可见LoongArch与MIPS不同之结论。

  芯联芯为自圆其说,展示“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”鉴定材料一份。此材料非但遮掩细节,且结论文字不见“LoongArch”及“MIPS”之名,岂非更不足信?

  芯联芯何以证明文中“材料一”与“材料二”为何物?若是以臆造假托之架构用以鉴定,又或以MIPS与LoongISA进行对比,则不可能不相似。此材料无细节,无名称,不知所云。

  LoongISA是龙芯以前以MIPS为基础扩展而得的指令集,其虚拟化部分本就是使用MIPS的指令。而LoongArch是龙芯重新设计的自主架构,因龙芯为避免意外侵权而进行的专利调查尚未全部完成,而暂未公开扩展指令集。LoongArch虚拟化扩展也在尚未公开之列,芯联芯若不窃取,则不可能得到其详细资料,莫非芯联芯敢于呈赃物以鉴宝器?

  如“材料一”与“材料二”不为MIPS与LoongArch,则芯联芯所为定然违法。若非,则芯联芯窃取龙芯保密资料亦违法。明目张胆,自承所为,可堪自首乎?

销售龙芯产品者有罪,质疑芯联芯言论者有罪,支持龙芯者都有罪:

  芯联芯多番发文称龙芯侵权,然绝口不言证据何在。与龙芯合作者也遭多番骚扰,并怂恿媒体诬蔑龙芯。龙芯忍无可忍,遂起诉芯联芯。芯联芯此时方知违法与否应由法院审判,它言龙芯违法既无理又无权,旬日便诉至广东知识产权法院。芯联芯在上海,龙芯在北京,芯联芯舍近求远意图不可知,只见其借机大肆宣扬法院立案之事。

  然而据我了解,实际情况与芯联芯宣称的有些出入,芯联芯起诉龙芯一案,芯联芯缄言进展。当前,案号“(2021)粤73知民初1456号”已经被法院驳回,法院认为此案与龙芯起诉芯联芯的案件是“基于同一法律事实”,芯联芯之起诉“浪费司法资源”。

  芯联芯以法律途径狙击龙芯为辅,主要手段仍为向龙芯合作者发函,甚至不放过销售龙芯产品的网店。在法院审理尚未完结之时,给网上商家发送“律师函”宣称商家违法,商家认为此举有恐吓之嫌。

  一些对芯联芯之事发表评论的媒体作者,也收到了芯联芯的“警告函”。包括关注者数量不过数百的业余作者也被列入警告名单,还体贴入微地“帮助”作者拟好了《道歉信》,只需作者签字,承诺赔偿芯联芯一百万即可,服务相当周全。

智哉?

  龙芯曾是MIPS在中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,因为龙芯主力产品是高性能桌面及服务器CPU,是MIPS在通用CPU领域的最后标杆。即使不考虑桌面及服务器CPU的影响力、号召力,仅以价值而论,一块桌面或服务器CPU售价数百至数千元,一块嵌入式CPU售价数元至数十元,价格差距百倍。龙芯只需售出百万颗桌面及服务器CPU,便可抵超亿颗嵌入式CPU的价值。

  MIPS嵌入式市场渐被ARM和RISC-V蚕食,龙芯主导的通用CPU是MIPS得以苟延残喘的最重要保障。万里经商为求财,芯联芯却主动与龙芯交恶,断了MIPS生路,看似愚不可及,真愚哉?

  芯联芯所求为何?若为MIPS布道,阻断MIPS生机则不忠!若为助力国内CPU发展,污蔑自主CPU则不义!若为求财,抵毁金主则不智!若为求名,造谣生事则不耻!其真恍恍乎?

  芯联芯可出售已有IP,也可代理芯片定制设计,还兼顾MIPS生态发展,更擅资本把戏,4人可敌千军,如此4人焉能不忠不义不智不耻。

  装疯卖傻,必有大计!

  MIPS架构起于学院,众枭雄籍MIPS之利抗x86,昔以绝强之性能得服务器江山半壁,引MIPS生逐鹿天下之意。Intel迫散于乡野,受万民之惠,方能败而不萎。后师彼长技,又锐意改进微结构,聚累应用,渐成大势所趋。MIPS虽有雄心,奈何各势力非其麾下,不受驱策,或改弦易帜,或偏安一隅,尽失良机。

  龙芯初起择MIPS指令集而用,实为无奈之举。x86不可得,ARM限制多,若以用于关键服务器为目标,因彼时MIPS服务器软件生态完备,兼容MIPS便为上佳选择。以自研指令集起步可否?不可!设计指令集看似简单,实则内有千秋,若无深蕴,则不能一以贯之,定然七拼八凑,不堪大用。譬如方舟CPU,仅数十条指令,其设计人员完成方舟一号之后,经验更丰,再看一号的指令设计便觉粗略。设计方舟二号时指令集也重新设计,然仍不适用于通用处理器。龙芯胡伟武也曾言,当想明白MIPS的某些指令设计缘由时,不禁为之拍案叫绝。可见要想设计一套经得起考验的完备的指令集,必然需积微成著,方能融会贯通。龙芯团队经过近二十年的CPU设计实践,以及大量的指令设计实验之后,方能破茧成蝶,造就LoongArch自主架构。

  龙芯、方舟、星光、众志、中芯……十多年前国内芯片设计渐有兴盛之兆。此时陈进归国干了一件大事,至使从上至下,从政到商,普遍对“国产芯片”、“自主设计”表露怀疑。不知当时各种媒体为何如此齐心协力,对明星花边弃之不顾,群策群力把我国科技界渲染成藏污纳垢之地。部分单位也适时地顺从民意,削减芯片研发经费,砍掉众多芯片研发项目,使国内刚有起色的芯片设计转瞬停滞不前。此事非陈进一人所能为,工具人是也!

  之后,国内数家单位克服万难,继续设计通用CPU,终可堪一用。便有各大老牌半导体企业至国内寻求合作之机,以技术转让、IP授权、架构授权等方式打击自主设计。别人提供的CPU核心水平高于自主设计,虽无法与市场主流产品竞争,在国产CPU中却可鹤立鸡群。已有设计能力的机构尚会犹豫、争吵、意见难以统一,其它本就没有根脚的组织哪有不欣喜若狂之理。自主设计陷入两难,或被同行煎迫,难生存滞发展;或自毁金丹,植假婴受驱策。

  而今,若以相同核心数量、相同运行频率对比CPU性能,龙芯CPU已接近Intel和AMD的水平,把所有使用引进技术的CPU都抛在身后。于龙芯而言,在CPU中集成更多核心不难,胶水16核的3C5000L与4核的3A5000同时发布,原生16核的3C5000也已完成,两者相距不过数月。难的是在没有足够资金反复流片实验的前提下,在不能使用最先进工艺的条件下,把CPU运行频率提高到主流水平。因而引进技术的提供者现在也应两难,若提供比龙芯水平更高的核心设计,那就只能是在售的产品;若不再提供技术支持,以某些国产CPU不到龙芯60%的单核性能,就难以继续钳制龙芯的发展。

  龙芯曾认为可基于MIPS发展自主软件生态,有三点前提:

  1.   MIPS比ARM和x86弱小,龙芯是MIPS在通用处理器领域唯一的旗帜,MIPS需要龙芯。ARM与其相反,任何一家公司离开,都有其它公司的ARM产品补上市场空缺;
  2.   MIPS远比ARM开放,更远非x86可比。只要符合UDI规范便可基于MIPS扩展自有指令,而不须经过MIPS公司同意;
  3.   龙芯中科获得MIPS架构(指令集)永久授权,只要续费就不能单方面终止授权。

  时过境迁,以上三点现今不再可靠。

  自MIPS公司放弃MIPS架构,龙芯再扛大旗便特别碍眼,龙芯在通用CPU方面的成就越高,就越显MIPS公司无能。MIPS公司欲以遗蜕聚财,日后或在中国开展RISC-V业务,龙芯便与MIPS公司不再有共同利益。龙芯设计的IP越强大,MIPS公司的IP就越难售卖,在MIPS传统市场,两者已是竞争关系。

  MIPS架构的开放性是其立身之本,MIPS公司放弃了MIPS架构,就可以破坏它自己立下的规矩。芯联芯无中生有,称龙芯未得扩展MIPS指令之授权,然基于UDI扩展指令本就不需授权。MIPS公司不置可否,可见芯联芯所言受其默许或纵容。

  龙芯以MIPS为基扩展了LoongISA架构,龙芯建立的自主软件生态就不再是MIPS生态。任何软件二进制中只要使用了任何一条龙芯扩展指令,就不能在其余MIPS处理器上正常运行。如龙芯开发和移植的Java、.net core等环境,对ffmpeg、openH264等开源库性能优化成果,以及国产软件对龙芯的适配等,只适用于龙芯CPU,MIPS无法得益,芯联芯亦不能借以获利。

  若能逼迫龙芯放弃对MIPS的扩展,那么龙芯建设软件生态时就只能完全兼容MIPS,龙芯拓展的市场也就成为MIPS的市场,便可用其它的MIPS产品替代龙芯。当前的x86/ARM架构国产CPU便是如此,软件生态完全兼容,在发展初期是优势,可利用现成的软件生态。但在向各行各业推广时,因不同用户有不同需求,软件生态总需查漏补缺,才能逐渐完备,特别是ARM的桌面及服务器生态建设,国内企业的投入与建设龙芯软件生态相若。如果没有国产保护相关政策,非国产的x86/ARM处理器替代国产就没有任何障碍。目前因芯片生产设备和工艺受限,即使国产CPU设计水平与主流产品相当,性能也不可能完全超越进口产品,因此要避免被进口同类产品轻易替代,龙芯也就不可能放弃独立的自主软件生态。

  芯联芯声称龙芯的授权费用应该给它,MIPS公司处于“失联”状态。如果授权费用交给芯联芯,在一段时间之后,MIPS公司是否可能声称因龙芯未缴纳授权费用,而终止授权呢?事情发展有些诡异,暴露了指令集授权无论如何都存在风险。龙芯决定另起炉灶,启用自主设计的LoongArch架构,又以二进制翻译方式兼容其它架构的应用程序,一劳永逸地解决危机。龙芯的处置方式大概出乎了MIPS公司和芯联芯的预料,跳出了规则,不讲武德。

  龙芯中科上市过会期间,芯联芯利用部分媒体的无知,散布了大量诋毁、诬蔑龙芯的信息,试图影响龙芯上市进程,并且确实造成了一些干扰。说明芯联芯不为求财,求财只是表相。因为龙芯若成功上市,才能有更加宽裕的资金,才可能将LoongArch与LoongISA/MIPS双线并举,更利好于芯联芯。而芯联芯的所作所为,是主动把龙芯从可能的合作伙伴变为敌对,使双方合作再无可能。

  芯联芯公司规模极小,这样的小公司,就有可能是工具,或者道具。只有不在乎公司形象,不在乎公司的发展和存亡,才会以各种方式妆扮成“目光短浅”的样子。用最聪明的方式表现愚蠢,使大家的关注焦点集中于“侵权”、“欠费”、“毁谤”等表演之上,而忽略了它可能存在的其它目的。

  阻止龙芯使用LoongISA,阻止龙芯转向LoongArch,让龙芯回归原版MIPS,或者转向RISC-V,才最符合MIPS公司和美国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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